甲拾得乙的身分證,乃變造其影本,向丙銀行申請信用卡。丙未仔細審查就核發信用卡給甲,甲將信用卡刷爆後,丙向乙求償,是否有理?乙應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三等】
本題問:甲將信用卡刷爆後,丙向乙求償,似乎暗示丙認為信用卡契約是成立在乙丙之間,實務上似乎是認為"若相對人對於被冒名人也具一定之聯想,只願與被冒名人締約時,此時冒名人之行為應類推適用無權代理之規定。"我猜前面同學直接提到冒名代理之類推,是基於此。 另,若相對人不在乎法律效果歸屬於何人時,契約會在冒名人與相對人間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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