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促進性」(promotional)利益團體與「保護性」(protective)利益團體?決定利益團體影響力大小之因素為何?利益團體雖致力於追求私利,但仍有其正面功能,試說明之。(25分) (98年地方特考3等)
一 前言--利益團體的定義:廣義角度來看,利益團體係指"個人的集合體,其目的是影響政府制定政策,達到特定目的."
利益團體的分類有許多種,依據海伍德(A. Heywood)的看法,利益團體可以區分為促進性團體、保護性團體,說明如下:
(1) 促進性團體:又稱為宣傳性團體或是運動團體、態度團體.其成立目的係為了增進共享的價值、理念或信條.宣傳性團體也被稱作是"公共利益團體",因為它注重於集體的利益,例如人權、司法改革等,而非團體成員的選擇性利益.易言之,促進性團體幫助其他團體,而非自身成員.
(2) 保護性團體:又稱為部門性團體.其目的在於促進、保護其成員的利益,例如工會組織為勞方成員爭取較高薪資或較好的工作環境、商業團體注重資方關心的經濟議題(例如減稅、匯率)、專業協會則訴求專業執照的管理(管制或放寬),其目的在於維護社會大眾對專業協會的信任與排除不具有特定資格人士的加入.保護性團體通常被歸類為"私人性的利益團體",因為他們只關心如何促進、改善成員的福祉,而非社會普遍性的公共利益.
二 決定利益團體影響力大小之因素,茲列如下說明之:
(1) 會員人數的多寡:這是基於選票或政治獻金與會員人數的多寡有正相關,其影響力的方式是:第一、龐大的會員人數有很大的選票基礎(也可說是民意基礎),在民主的選舉制度下,政府為了當選通常會制定出符合多數人支持的政策,因此會員人數多的利益團體的影響力就比較大.第二、人數多的團體往往財力也較為雄厚,有助於利益團體的運作,較多的預算增加利益團體在公共關係上的廣告與宣傳;較多預算的利益團體也更能用政治獻金來支持符合該利益團體目標之政黨,進而更能影響公共政策的制定.
(2) 會員的社會地位與專業特性:例如醫生或律師組成的利益團體,雖然人數不多,其活動也未必很多,但是社會地位或專業性高往往代表它們有較高的影響力,因為社會大眾給予這類專業性的利益團體較高的信任程度,同時政府在政策決策過程常常倚重專業性利益團體的建議,作為參考依據.而成員的社會地位與專業特性往往比成員人數的影響還大.
(3) 組織內部的團結程度:對於領導者而言,如何維繫團體的向心力,增加成員對團體目標之認同感是相當重要的,因為團結力量大.反之,即使會員人數很多,但若是組織鬆散、派系鬥爭不段,其影響力往往不能與人數成正比.
(4) 領導統馭的才能與技巧:良好的領導者是團體維持內部團結,爭取社會支持的必要條件.團體的領導者若能使成員感到公正、負責,則內部較能團結,而團體的領導者若能使社會大眾有良好的印象,不至於為了追求團體私利而不顧社會公益與規範,則利益團體尋求社會、輿論的訴求較容易達成.
(5) 成員分布程度:成員分布的程度往往會影響政治動員的力量.一般來說,分布程度較為廣泛的利益團體,其政治訴求通常強調全面性,但是他們對於特定地區所選出的公職人員的影響程度往往不如該選區內的利益團體.肇因於地區性的民選公職人員的主要利益在於或得當選,所以必須更加重視選區的民意.
(6) 利益團體的基本哲學與立場通常要符合社會的主流思想,或至少不要超過太多,這也是決定其活動的有效性條件,例如:共產主義與民主價值過於懸殊,而以共產主義為訴求的政治活動,在民主社會就具有較低的有效性及影響力.
三 利益團體雖致力於追求私利,但仍有其正面功能,試說明之:
一般利益團體的否定論者認為利益團體通常具有自利傾向,這種自利傾向通常會危害到公共利益,不利於民主精神的實現.否定論者也認為利益團體爭取團體與成員的利益,這種政治目的,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因為它是以公共資源圖利特定團體或個人.而肯定論者則認為利益團體有其正面功能,例如:它有利益表達與整合的功能、代表組織成員爭取利益、提供政治精英的培養與甄補、政治社會化與動員等功能.茲列如下說明之:
(1) 利益的表達與整合、代表組織成員爭取利益:與政黨不同的是,利益團體在個別的政策上有它特定立場與主張,並且反映社會多元意見.它與政黨同屬於政策系統中的守門人,匯集並整合成員的意見,並且代表成員向政府表達其需求.另外利益團體在特定議題上有其專業,對於單一議題的關注、對成員服務時間分配,利益團體都遠大於政黨與政府,因此能夠提供有效的政策管道、彌補代議民主之不足.
(2) 提供政治精英的培養與甄補:政治精英可以藉由參與利益團體的政治活動中學習政治知識、領導能力的培養,因此透過利益團體的活動經驗有助於政治精英的培養與甄補.
(3) 政治社會化與動員:利益團體的目標明確,能夠有效地擴大特定議題的民眾參與.而政治社會化也是人民的政治學習方式.
(4) 維持政策品質與政治穩定:透過利益團體與政府之間的政策辯論,特定政策的資訊將更為透明化,使得決策品質更為提升;此外由於利益團體提供了政府與人民溝通的管道,讓民眾能夠用有效與合法的方式(例如遊說、動員)將其立場輸入決策過程,因此有助於人民對政治系統的支持,而維持政治穩定.
肯定論者亦認為利益團體有助於實現公共利益,且有利於民主政治的實現,學者道爾(Dahl)提出多元主義就認為民主政治是一種團體政治,因為各私利團體間會競爭有限的資源,因此彼此制衡(例如工會與公會的對抗),其結果乃是權力的分化,讓民主的市民社會得以蓬勃發展.惟多元意見容易產生意見分歧的現象,政府須思考如何在不同利益團體間取得妥協與共識,並且思索管制的可能性,才不至於使利益團體成為少數人圖利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