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BOT模式?政府當局為何採用BOT模式?操作上有何挑戰?試舉實例說明之。(25分)

一 BOT 之意涵與特性
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簡寫,中文譯為「興建、營運與移轉」。係指
由民間部門或國際財團與政府機關簽訂契約,由民間部門或國際財團自行準備資金,興建(B)某項公共建設,如高速鐵路、捷運系統等,或開發某項產業,如興辦大型休閒遊樂園區等,政府在興建期間完全不涉入該營建工程;在興建完成後,由政府機關給予營運特許權(O),取得營運特許權的民間行動者將可在契約約定期限內壟斷地經營該公共建設,以及擁有其所衍生的各項利益;而經過一段約定期間的營運後,民間行動者須將整個經營權移轉給政府(T)。

二  政府當局為何採用BOT模式,因為BOT模式具有以下特性,促使政府願意提供誘因,引進民間行動者的參與來提供公共財貨與服務。茲列如下說明之:

 1  BOT 的務負擔風險由政府轉移給民間投資者承擔,而這也是採用BOT模式的最大優點。

 2  BOT 的為民間投資者:BOT 政府所需的投資金額降至最低,能緩和政府的政負擔,政府可將有限的財政資源分配到其他更需要的建設上,轉而透過政策規劃、監督、服務能力強化,以滿足公共需求。

  3  市場機制:BOT引進市場機制來提升公共服務的品質與數量.

  4  誘因機制:民間部門願意投資的原因是利潤與商機.


三   操作上有何挑戰?

BOT 的挑戰與缺點,茲列如下說明之:
  1  需有足夠之誘因:由於民間承擔營建期及營運期風險,因此需有足夠之誘因例如:投資報酬率高、政府能提供稅賦減免、土地開發或費率補貼方式,才能吸引民間投資。

   2  財務計畫之估計應具有可信度、具備償債能力:由於民間受到籌資能力之限制,因此財務計畫應對成本及未來營收之估計預測具可信度,並且具備償債能力.

   3  適用性困境:並非所有政府業務均適合BOT,例如攸關國家安全業務即不適合.

     4  不穩定因素的干擾:公共服務具有社會必須性,必須確保其能不間斷地提供.惟BOT的提供者可能在無利可圖的情形下,片面終止公共服務的提供

   5  缺乏政治責任:在民間行動者的營利導向下,將使公共服務喪失對社會責任公共利益的關注

     6  營建機構參與的弊病:營利機構將對公共服務對象有"歧視",僅對有利可圖的服務對象服務,而歧視其他人.
  
   7  管理困境:政府與民間行動者之間具有資訊不對稱,因此政府無法對民間行動者進行完善的監測

四 試舉實例說明BOT模式:   

 以台灣高速鐵路為例,台灣高鐵係由政府、高鐵公司共同出資,並向幾家銀行聯貸資金來興建(所以聯貸銀行團也是台灣高鐵的股東之一).興建期間依據我國政府與高鐵公司簽訂的契約,由高鐵公司負責興建高速鐵路工程,而政府負責徵收高鐵經過路線上的土地,並且由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協商整合有關地方道路規劃的問題

 當台灣高鐵完成營建,並且通過檢測標準,便開始台灣高鐵的營運期.高鐵公司在契約上雙方簽定的特許期間內,擁有營運權,以及其衍生出來的各項利益,其主要目的是"回收成本與獲取利潤",並且發揮私部門的核心價值(經濟、效率、效能),而此時的政府扮演負責指揮、監督的角色.目前台灣高鐵的業務主管機關是交通部.

 民間行動者在特許期間屆滿抑或是達成了營運目標後,再將公共建設移轉回政府來營運,此時即是移轉期.以台灣高鐵的例子來說明,將來台灣高鐵公司達成契約所明訂的營運期限、營運目標(例如回收成本或是獲取利潤),台灣高鐵的經營權將移轉回政府持有與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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