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務是一種公共資源分配的過程,此亦表示公共服務乃處於政治系絡之中。請就公共服務人員在此政治系絡中的自我定位為何?試析論之。
【擬答】:
公共服務人員在此政治系絡中,不僅影響民眾對政府施政範圍與內容的認知,亦擁有一定的裁量權力,因此其對於自我應如何定位?乃是公共行政必須正視的倫理課題之一。以下分別從人性假定以及治理的積極參與者兩個角度申論之。
(一) 主動-社會的自我之人性的假定
哈蒙(Michael M. Harmon)所謂之「主動-社會的自我」:個體的行動具有主觀的性質,但是必須在與他人社會互動的過程中,產生相互依存的關係。此種人性的假定認為行政人員置身於政治的制度結構之中,必然受到制度結構的形塑作用,必須依循制度結構所給予的規範採取行動。但在各方社會行動者和行政人員的共同參與之下,又能夠重塑制度結構的具體內涵。以上人性假定對於公共服務人員及其所從事的行政實務,所具意義如下:
1. 公共服務人員與其處的環境系絡密不可分,意即和服務的對象、上級、部屬等應是一種共同體的關係。
2. 基於前項的基礎,公共服務人員一切施為的意義便不僅是冰冷的依法行政所能涵蓋,其更具一種人文關懷的傾向。
3. 上述的人性假定一方面承認結構(制度、法規或環境系絡)對公共服務人員的行動產生一定的約束作用,但也肯定了公共服務人員影響和改變結構的自主性和可能性。
(二)公共服務人員應扮演治理的積極參與者
公共服務人員不能僅僅扮演忠誠執行者的單純角色,還必須對公共服務所要實現的價值具有正確的認知,並且扮演此一價值的捍衛者,為此,公共服務人員應具備如下的特質和能力:
1. 公共服務人員應具備整合各方勢力的能耐:
公共服務人員應承受政府外部訴求的抗壓性,以及化解政府部門、利益團體、社區居民等各方歧見的能力。易言之,公共服務人員必須有整合各方勢力以落實政策的能力。
2. 公共服務人員不但要執行政策還應該闡明政策的價值:
公共服務人員必須兼顧政策價值以及政策實踐的能力。公共服務人員應該以一種專業的態度,致力於培養行政能力以達成績效標準外,其同時還必須有能力向民眾闡述政策背後的理念,以獲得民眾認同與支持。
3. 公共服務人員應倡導公共生活的理念:
此即巴斯(Thomas J. Barth)所稱之教育者的角色,公共服務人員做為一位教育者,其內涵為培養公民認知其權利以及協助公民瞭解各種政策抉擇的代價,進而啟發公民學習參與公共生活與治理過程。更重要者,公共服務人員還應該倡議社會公正以及公民意識等理念,俾以成為建立公民社會的基礎。
4. 公共服務人員需要將抽象的政策轉化為具體的施政計畫:
公共服務人員應有能力將抽象的公共利益之理念轉化成為具體可行的政策方案,以及將達成公共利益的計畫付諸實行。
5. 公共服務人員應具備系統性的決策思維能力:
路克(Jeff S. Luke)認為,在交互關連的複雜環境中,政策決策者應扮演政策催生的領導者,而政策催生者必須具備複雜但系統性的思維能力。
系統性決策思維能力的內涵如下:
A. 預估未來的政策視窗,以便予以掌握使之成為機會。
B. 思考現行的政策如何導致未來的問題。
C. 探討問題的相互關連性,以及評估其關係的重要性。
D. 預估未來的情勢對於行政作為的需求,以及行政作為如何成功地在相互關連的網絡中扮演其角色。
F. 採取系統性的思考—綜觀全局及其各部分,並且多元地觀察而非單一的因果思考。
E. 以網絡的觀念思考策略,並且隨時更新和修正。
G. 對於最後的結果與政策抉擇之「第二序的變遷」和「非預期的效應」,進行反思。
H. 考量最大可能範圍的政策利害關係人,範圍包括跨領域以及府際之間。